商铺买卖税费有哪些?


在商铺买卖过程中,会涉及多种税费,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买卖双方各自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若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卖方出售商铺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商铺买卖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买卖双方均需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接下来是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商铺买卖中,买方应按成交价格的3% - 5%缴纳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总之,商铺买卖涉及的税费种类较多,且计算方式相对复杂。在进行商铺买卖时,买卖双方应详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由于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差异,建议在交易前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