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债子女有必要偿还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挺闹心的,我父母做生意亏了不少钱,欠了好多外债。现在债主天天上门来要债,我压力特别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欠的这些债,我有没有必要偿还啊?我想弄清楚我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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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父母欠的债子女通常没有必要偿还。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拥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个体,父母欠下的债务属于他们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正常情况下不会牵连到子女。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同时继承父母的债务,并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来偿还债务。若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对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不用承担清偿责任。 举个例子,父母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的房产等遗产,同时有80万的债务,子女继承遗产后,只需在50万的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的30万如果子女不愿意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要求。但要是子女放弃继承这50万的遗产,那么这80万债务就不用子女来偿还。 另外,如果子女基于道德、亲情等因素,自愿帮父母偿还债务,法律对此也不会干涉。 相关概念: 民事主体:就是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组织。简单说就是在法律上能自己做主进行一些行为,并要对这些行为负责的个体或组织。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比如上面例子里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只要是合法拥有的,都属于遗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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