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宪法要向刑法让步吗?
我不太理解宪法和刑法之间的关系,看到说这次宪法要向刑法让步,心里很疑惑。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们怎么会出现一方让步的情况呢?我想知道这种说法对不对,想了解背后的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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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不存在宪法向刑法让步的情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性问题。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对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具体落实。刑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宪法为准则,不能违背宪法的规定。例如,刑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必须与宪法中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精神相一致。如果刑法的某些条款与宪法相冲突,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需要进行修改以符合宪法的要求。 所以,“宪法要向刑法让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其他法律都要围绕宪法来制定和实施,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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