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欠债是否要还?
我是一家企业的债权人,现在这家企业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我的钱打水漂,想知道企业破产后,之前欠我的债到底要不要还,是怎么个还法呢,会不会我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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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欠债是否要还,这是很多债权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企业破产的概念。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一种法律制度。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并不意味着债务一笔勾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如果企业的破产财产在支付完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还有剩余,那么就会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偿还。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那么就会终结破产程序,普通债权人可能就无法得到清偿。 也就是说,企业破产后欠债原则上是要还的,只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来进行。债权人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要及时申报债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破产清偿过程中,法院会监督整个程序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债务清偿问题。总之,企业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豁免,而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债务进行有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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