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约定违约问题?

我刚签了份劳动合同,发现里面没有关于违约的条款。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一方违约了怎么办。我想知道,劳动合同里是不是一定要约定违约问题呢?不约定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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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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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约定违约问题是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解答。首先,让我们来理解一下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问题。所谓违约,就是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劳动者未经允许擅自离职,或者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违约问题。该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其中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但并没有将违约条款列为必备条款。然而,约定违约问题是有诸多好处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约定违约条款可以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比如,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违约条款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劳动者来说,约定违约条款也能保障自身权益。当用人单位违约时,如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依据违约条款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即使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问题,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双方的权益仍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约定违约条款可以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违约问题。如果选择约定,应当明确违约的情形、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等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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