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后是否还要还钱?

我自己有个小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但公司还有一些债务没还,债权人天天催。我就想知道,企业破产之后,这些钱到底还用不用还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懂法律的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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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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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是否还要还钱,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的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破产的概念。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企业自身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分配等一系列操作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实在还不起钱了,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债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同时也会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梳理和登记。然后,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偿还。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企业破产后并不是不用还钱了,而是要按照这个顺序依次还钱。 但是,如果企业的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没有剩余或者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企业就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了。这是因为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后,债务也就随之消灭。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企业的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股东可能需要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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