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应采取哪些措施?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采取一系列正确措施,以保障各方权益和妥善处理事故。 首先,要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这是为了避免二次事故发生,保障现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其次,要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自认无责任的肇事者也有救护义务。肇事者必须确认受害人是否受伤及受伤程度,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 然后,要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除抢救伤者外,其他现场车辆应保持发生事故后的原样,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便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勘查现场,查明事故真实情况。比如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以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等遮盖起来。 再者,要迅速报告交警部门或值勤警察。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必须立即向就近的公安机关和交通警察报告,可采用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报告。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机关的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不应随意离开。报告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死伤人数及受伤者的伤势、损坏的物品及其损坏程度、就该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另外,要收集必要的证据。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应注意收集受害者的住址、姓名、车辆号码、现场情况、受害人状况、目击者的住址、姓名及所见情况、当事人双方有无过失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证据,且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真实。 最后,不要忘记通知保险公司。机动车一般都投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记得通知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备案,方便保险公司的勘测和定损以免以后理赔产生纠纷。 相关概念: 危险报警闪光灯:是一种提醒其他车辆与行人注意本车发生了特殊情况的信号灯。 封闭保护:通过一些物品将事故现场圈起来,防止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以保持现场原状。 现场勘查: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测量、拍照等工作,以查明事故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