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错方起诉离婚是否应判离?

我在婚姻里有过错,现在想和另一半离婚,向法院起诉了。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过错方起诉离婚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过错方起诉离婚法院应不应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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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错方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过错方起诉离婚是否应判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法律概念。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与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无直接关联。也就是说,即便过错方起诉离婚,只要符合这个法定标准,法院就可能判决离婚。 不过,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在离婚诉讼中也有重要意义。比如,如果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考虑过错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如果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恢复,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虽然存在过错,但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过错方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法定标准。同时,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会在离婚的其他方面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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