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钱女方有钱,婚前女方应该给男方钱吗?
我是女方,经济条件比男方好一些,男方目前手头比较紧。我们准备结婚了,他暗示希望我婚前给他点钱周转。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给这笔钱的必要,也担心给了之后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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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在婚前女方并没有必须给男方钱的义务。夫妻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女方婚前的钱是其个人拥有的,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钱给予男方。 如果女方决定给男方钱,需要区分给钱的性质。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给予,一旦钱交付给男方,所有权就转移给了男方,一般情况下女方不能再要求返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在《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若女方是以借款的形式给男方钱,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女方最好与男方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在男方不按时还款时,女方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男方偿还借款。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方没有义务在婚前给男方钱,若选择给钱,要明确给钱性质并做好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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