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金在离婚时需要归还吗?
我和对象准备离婚,结婚时对方给了我家礼金。现在离婚,对方要求我归还礼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礼金在离婚的时候需不需要归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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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礼金通常指的是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示对婚姻的诚意和承诺。关于离婚时礼金是否需要归还,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分手,给付礼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归还礼金。因为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 第二种情况,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的,给付礼金的一方也可以要求返还。这里的“共同生活”,指的是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给付礼金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离婚,给付人同样可以请求返还礼金。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一般情况下,离婚时礼金是不需要归还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礼金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归还以及归还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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