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可以返还“礼金”吗?

我最近正打算离婚,结婚的时候对方给了礼金。现在闹到这一步,不知道这礼金在离婚时能不能让对方返还。想具体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离婚时礼金返还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情况能返还,哪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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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礼金”。但存在特殊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是说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给付礼金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礼金。比如两人办了酒席,但一直没领结婚证,后来感情不和要分开,给礼金的那方就能要回礼金。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意思是领了结婚证,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婚后一方就去外地工作,两人实际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离婚时给付礼金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是指因为婚前给付礼金,导致给付礼金的一方或者其家庭在生活上出现困难,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礼金的一方也能要求返还。需要注意,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践中,对于婚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礼金,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这部分礼金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礼金,若无特别书面约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相关概念: 彩礼:是按照习俗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主要是男方)给予另一方及其家人(主要是女方)的财物。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约定财产: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等进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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