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预付的医疗费用是否要在赔偿金中扣除?

我之前受伤住院,医院预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不知道医院预付的这部分费用,在计算赔偿金时要不要扣除。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到底该不该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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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医院预付的医疗费用是否应在赔偿金中扣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赔偿金通常是指在侵权等情况下,责任方对受害方所遭受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而医院预付的医疗费用,是医院出于救治患者的目的,先行垫付的用于治疗的资金。 从法律角度来看,赔偿遵循的是填平原则,也就是让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但不能因此获利。如果医院预付了医疗费用,在计算赔偿金时是需要考虑这部分费用的扣除情况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的医疗费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当医院预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这部分费用实际上已经使受害人的医疗支出得到了填补。 所以,一般情况下,医院预付的医疗费用应在赔偿金中扣除。因为如果不扣除,受害人就会获得重复的赔偿,这与赔偿的填平原则相违背。不过,如果医院明确表示放弃该预付费用的追偿权,那么就无需在赔偿金中扣除。此外,如果受害人已经向医院偿还了预付的费用,同样也不存在在赔偿金中扣除的问题。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医院的态度以及受害人的还款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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