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他女儿有性关系,我应该离婚吗?


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否选择离婚是您的权利,法律充分尊重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意愿。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您老公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比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等问题都商量好了,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老公和他女儿发生性关系这种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伦理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此外,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您老公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您的权益,给您多分一些财产。同时,如果您认为因为老公的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总之,您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