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重整时我要不要离职?

我所在的公司进入了破产重整阶段,现在公司运营状况很不稳定,工资发放也不及时。我很纠结是继续留在公司,还是选择离职另谋出路。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在这种情况下离职和不离职分别有哪些权益和风险,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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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重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是否选择离职,需要从多个方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考虑。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司破产重整的概念。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的相关程序和规则。 如果选择不离职,员工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依然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如果公司不进行大规模裁员,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员工的工资等债权是优先受偿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然而,不离职也存在一定风险。公司破产重整并不一定能成功,如果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虽然员工的工资等债权优先受偿,但公司资产可能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员工可能无法足额拿到工资和补偿金等。而且在重整期间,公司经营状况不稳定,可能会出现工资延迟发放等情况,也可能会面临工作强度加大、工作环境变差等问题。 如果选择离职,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离职后,员工可以及时寻找新的工作机会,避免在公司破产重整的不确定性中浪费时间。但离职也意味着失去了在公司可能随着重整成功而获得更好发展的机会。 综上所述,在公司破产重整时是否离职,需要员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职业规划、对公司重整前景的判断等,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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