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给我买了车,过了几年要求返还,我该还吗?

之前有个人给我买了辆车,都过了好几年了,现在突然要求我把车返还给他。我有点懵,也不知道这在法律上到底咋规定的。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有没有义务把车还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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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返还车辆要分不同情形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别人给你买车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并且已经完成了车辆的交付和过户等手续,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车辆的所有权也转移到了你名下。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当车辆已经完成过户等权利转移后,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符合这些情形,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你返还车辆。还有,如果当时对方给你买车并不是基于赠与的意思,比如是附条件的,当条件不成就时对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例如对方是基于你和他保持某种特定关系才给你买车,后来关系不成立了,他可能会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具体是否需要返还车辆,要综合当时买车的实际情况、双方的约定等来判断。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需要返还的条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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