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到人是否要垫付医疗费?
我骑非机动车不小心撞到人了,对方受伤需要治疗,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去垫付医疗费。要是垫付了,之后怕有麻烦;不垫付,又担心会有法律责任。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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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撞到人后是否要垫付医疗费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来进行分析。首先,从人道主义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垫付医疗费可以展现出积极处理事故的态度,有助于缓和双方的矛盾,避免伤者因费用问题耽误治疗而使病情恶化,也有利于后续事故的协商解决。然而,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要求非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疗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虽然这里规定的是机动车,但对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赔偿原则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对于非机动车撞人事故,责任认定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在责任明确后,赔偿责任也会随之确定。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有责任,那么就需要对伤者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垫付医疗费。若垫付了医疗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缴费凭证,以便在后续处理赔偿问题时作为已支付费用的证据。如果不垫付,伤者可以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后,凭借相关票据等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总之,非机动车撞到人后,垫付医疗费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但基于责任最终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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