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逾期利息是否需要开具税票?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之前有一笔工程款对方逾期支付,现在给我们付了逾期利息。我不太清楚这部分逾期利息在税务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是否要给对方开具税票,要是不开会不会有税务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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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逾期利息是否应开税票,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这里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工程款逾期利息属于延期付款利息,是一种价外费用。因此,在增值税方面,它应被视为销售额的一部分。销售方收取工程款逾期利息时,应将其纳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利息收入。所以,对于取得工程款逾期利息的企业来说,这部分利息收入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支付工程款逾期利息的企业,如果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发票,那么这部分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若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支出。综上所述,工程款逾期利息是需要开具税票的。销售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购买方取得合法发票后才能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双方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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