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了人医药费需要先垫付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家属一直催我垫付医药费。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先垫付这笔费用。要是垫付了后续会不会有麻烦,不垫付又怕担责任,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先垫付医药费。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车撞了人后医药费是否要先垫付,是很多车主面临的困扰。下面为你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要求车主必须先垫付伤者的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伤者的救治费用首先可以通过交强险来支付。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费用。比如,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如果伤者的抢救费用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进行支付。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车主是否垫付医药费需要综合考虑。如果车主选择垫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医院的缴费单据等。这是为了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垫付金额,避免产生纠纷。例如,车主用现金支付了医药费,一定要让医院开具正规的发票,并注明支付人信息。 另一方面,如果车主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垫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毕竟,最终的赔偿责任是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的。在责任认定未明确之前,车主没有必须垫付的义务。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交强险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等方式来解决救治费用问题。 总之,车撞了人后,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医药费,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