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督察投诉后社保自己还要交吗?
我向劳动督察投诉了公司社保缴纳的问题,现在不知道投诉之后,我自己还要不要继续交社保。我担心如果我不交,会影响社保的连续性,但又不确定公司那边后续会不会处理好社保问题,所以想问问我自己到底还要不要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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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劳动督察投诉公司社保缴纳问题后,关于自己是否还需要继续缴纳社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缴纳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如果在向劳动督察投诉后,公司开始按照规定正常缴纳社保,并且能够补缴之前欠缴的部分,那么在公司正常缴纳期间,你个人部分仍需按照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因为这是你和公司共同的法定义务,公司负责代扣代缴你的个人部分,同时承担公司应缴纳的部分。 然而,如果公司在劳动督察介入后,仍然没有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而你又希望社保能够保持连续性,不影响自己的权益,比如医疗保险的使用、购房资格、落户资格等(不同地区政策不同),那么你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与在职职工缴纳社保在险种和缴费金额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也可能和在职职工不一样。 另外,如果你自行缴纳了社保,在后续公司补缴社保时,可能会涉及到费用的处理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补缴其应承担的部分,而你自行缴纳的部分,如果和公司应补缴部分有重复,可能需要进行协商处理,比如退还你多缴纳的费用等。 总之,在劳动督察投诉后,要密切关注公司社保缴纳的情况,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情况来决定是否自行缴纳社保,以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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