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着专票当月需要交税吗?
我公司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知道是不是当月就得交税。之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懂行的朋友,收到专票后在交税时间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当月就得交,还是有其他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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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当月是否交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专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是通过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来计算的。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企业收到专票时,这意味着企业有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所以,收到专票当月是否交税,取决于企业在该纳税期内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对比情况。如果当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么企业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销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还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 例如,某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10万元,收到的专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 - 8 = 2万元。反之,如果当月销项税额为8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那么当月就无需缴纳增值税,并且还有2万元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以后月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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