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彩礼还需要退还吗?
我和对象结婚了,但是现在感情不太好,可能要分开。当时结婚时对方给了彩礼,我就想问问,都已经结婚了,这彩礼还需不需要退给对方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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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结婚后彩礼是否需要退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彩礼,通俗来讲,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聘礼。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结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且彩礼给付没有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用退还的。因为此时彩礼已经完成了其作为促成婚姻的一种财物流转目的,并且双方也已经开始共同的婚姻生活。然而,如果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并且双方最终离婚,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所以,结婚后彩礼是否退还,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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