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程款时转包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工程建设领域,如果出现欠工程款的情况,转包方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转包方在转包工程时,已经按照相关约定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项,并且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通常转包方不需要再对欠付工程款承担额外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该做的都做了,没有过错,就不用负责。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转包方就需要承担责任。一种情况是转包方在转包时没有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这显然损害了后续施工方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转包方需要承担责任。 另一种常见情况涉及非法转包。如果转包行为本身是非法的,那么转包方也难辞其咎。比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或者违反相关工程管理规定进行转包。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法院会审查相关情况,确定转包方是否有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转包人不能证明已向转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例如付款明细表系转包人单方制作,银行转账回单转账款项备注用途为借款而非本案工程款,就可能被认定未支付工程款,从而要对转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概念: 实际施工人: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实际进行施工劳作,投入人力、物力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连带责任:就是多个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当其中一个责任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