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屋者是否应缴纳个税?
我把租来的房子转租出去了,赚了点差价。不知道这种转租房屋的情况,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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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屋者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于转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在我国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财产租赁所得,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转租房屋本质上也是一种财产租赁行为,所以转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举例来说,如果您转租房屋每月获得的收入是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2200×20% = 440元。如果每月转租收入是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4000×20% = 800元。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涉及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转租房屋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总之,转租房屋者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确保自身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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