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不还应该起诉担保人还是起诉借款人?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不还。当时借款还有担保人在场。我就挺纠结的,不知道是该起诉借钱的人,还是起诉担保人来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这其中的法律规定和选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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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借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两种常见的保证类型。一种是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不能直接跳过借款人起诉担保人。 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里,一旦债务到期,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选择单独起诉借款人,或者单独起诉担保人,甚至可以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所以,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不还钱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起诉对象。比如,如果你觉得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故意不还,而调查发现担保人经济状况更好、更容易执行到财产,那你可以选择起诉担保人;要是你认为直接找借款人能解决问题,就起诉借款人;要是把握不准,也可以把他们两个一起起诉。要是一般保证,就需要先对借款人进行审判和强制执行,在借款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困难的也能口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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