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调增后还是亏损还需要计提所得税吗?
我公司在进行利润调整后,发现即便调增了利润,整体还是处于亏损状态。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是否还需要计提所得税。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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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利润调增后还是亏损是否要计提所得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计提所得税,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先计算提取应该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并不等同于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企业盈利情况,而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到的。比如,有些费用在会计上可以全额扣除,但税法规定只能部分扣除,这就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增;反之,有些收入在会计上计入了利润,但税法规定可以免税,这就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企业经过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负数,也就是处于亏损状态时,是不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盈利部分进行征税,既然没有盈利,就不存在纳税义务。 所以,如果贵公司在利润调增后还是亏损,说明经过税法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计提所得税的。不过,企业还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将调整后的亏损情况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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