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正常报销款是否应计入工资?
我单位有临时工,平时会有一些正常的报销款项。我不太清楚这些报销款在财务处理上,是不是应该算到工资里面。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到一些税务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所以想问问临时工正常报销款到底要不要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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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临时工正常报销款是否应计入工资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资”和“报销款”的概念。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得的对价。而报销款是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预先垫付费用,之后向单位申请拿回垫付资金的款项,本质上不属于劳动报酬。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以及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临时工的正常报销款通常是其在工作过程中为完成工作任务而产生的费用,比如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交通费、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并非是其劳动所得的报酬,而是对其已支出费用的补偿。 从税务角度来看,如果将正常报销款计入工资,会增加工资总额,可能导致临时工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可能多缴纳相关税费,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企业应该按照费用的性质进行准确分类核算。正常报销款应通过相应的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而不是计入工资科目。这样可以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符合会计核算的规范。 综上所述,临时工的正常报销款不应计入工资。企业和临时工都应该正确区分这两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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