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是否应该全部发放?
我刚从公司辞职,但是公司说工资不能马上全部发给我,要分几个月发。我觉得很不合理,我已经完成了工作,为什么不能一次性拿到全部工资呢?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辞职后工资是不是应该全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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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辞职后工资通常是应该全部发放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所说的“足额”就是指要支付劳动者全部应得的工资,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当你辞职时,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把你应得的全部工资一次性支付给你。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全部发放工资,比如以各种理由克扣或者分阶段发放,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全部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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