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的存款要平分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了,我自己有一些存款,这些钱是我平时工作攒下来的。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存款需不需要和老公平分呢?我很担心自己辛苦攒的钱会被分走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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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女方的存款是否要平分,需要根据该存款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女方的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上述途径积累下来的,那么这笔存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女方的存款是其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或者是通过上述属于个人财产的途径获得的,那么这笔存款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平分,仍然归女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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