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动车撞人后承担了医药费还需要赔偿吗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了人,已经承担了对方的医药费。但对方现在还要求我进行其他赔偿,我想知道在承担了医药费之后,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还需要进行其他赔偿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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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车撞人事故中,即便已经承担了医药费,也可能还需要进行其他赔偿。 从法律概念来讲,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当电动车撞人构成侵权时,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也就是说,除了医药费之外,如果伤者因本次事故产生了护理费,比如伤者受伤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付出了劳动,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辅助伤者身体恢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若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如果造成了残疾或死亡,更有相应的赔偿项目。所以,具体是否还需要赔偿以及赔偿哪些项目,要根据伤者的实际受损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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