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后必须要垫付医药费吗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对方受伤需要治疗,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一般,担心垫了钱后续有麻烦,但又怕不垫会有法律问题。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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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后,并非必须要垫付医药费。 首先要明确,电动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这里并没有规定撞人后必须马上垫付医药费。 如果从实际情况分析,存在多种情形。若责任明确,电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在交警明确责任之后,从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治疗的角度,通常应该主动去垫付医药费。要是肇事方自身经济状况不太好,或者对责任的划分还不确定,那就可以和伤者以及其家属商量垫付的事情,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来进行协调。 要是伤者的伤情很危急,必须马上进行救治,可肇事方却不愿意垫付,按照法律规定,伤者是可以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再通过诉讼等途径向肇事方索要赔偿。 而要是经过认定肇事方没有责任,一般就不需要垫付医药费。 总之,是否垫付医药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既要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又要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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