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中涉及了四川省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搬东西,谁用力不当或者没按正确方法做导致东西损坏,谁就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赔偿标准上,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财产损失赔偿则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处理流程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之后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最后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总之,四川省交通事故处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谨的流程,当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正确地按照规定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