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可以免责吗?


在医疗过程中,手术同意书是患者或其家属表明愿意承担手术相关风险并同意医生实施手术的一种书面文件。但签了手术同意书,并不意味着医院就可以完全免责。 从法律层面来说,手术同意书主要起到告知风险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知手术的相关信息,包括手术的必要性、可能存在的风险、替代方案等。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这种告知义务,即使患者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也不能免责。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便患者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但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医生违反操作规范、医疗设备出现问题、术后护理不当等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院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如果医院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且在手术过程中没有过错,而是由于一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导致了不良后果,那么医院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些罕见的并发症,在现有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难以避免。 综上所述,手术同意书不是医院的“免责金牌”。患者签了手术同意书,并不代表医院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和诊疗义务。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