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又去当兵是否构成违约?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收到入伍通知要去当兵。我担心这会违反和公司签的合同,不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违约,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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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了劳动合同又去当兵是否构成违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服务,可能会被认为违约。 然而,我国法律对于公民应征入伍有特殊规定。根据《兵役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同时,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在涉及公共利益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障法定义务的履行。当劳动者因服兵役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并非是出于劳动者的主观故意不履行合同,而是基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在劳动者应征入伍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中止。这意味着,劳动者去当兵并非违约行为,而是基于法律规定暂时中止了劳动合同的履行。 当劳动者服兵役期满后,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原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其重新就业。并且,在劳动者服兵役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履行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签了劳动合同后去当兵通常不构成违约。劳动者因服兵役而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在履行国家赋予的法定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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