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盗窃罪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在法律领域,诈骗罪和盗窃罪都是常见的侵犯财产类犯罪,它们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明显的不同。 ### 相同之处 首先,二者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实施者。比如说,无论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能实施诈骗或者盗窃行为。 其次,它们侵犯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不管是诈骗还是盗窃,最终的结果都是让被害人的财物所有权受到了侵害,导致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例如,诈骗分子通过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或者盗窃者偷偷拿走他人的物品,都使得财物的所有者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和支配权。 ### 不同之处 从犯罪的行为方式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地处分自己的财物。比如,骗子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的谎言,让被害人出于同情而将钱转给骗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盗窃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秘密窃取”,即犯罪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据为己有。例如,小偷趁主人不在家,潜入屋内偷走贵重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被害人的主观状态方面,诈骗罪中被害人是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而盗窃罪中被害人并没有这种“自愿”的行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财物被拿走。 另外,在定罪标准上,虽然两者都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但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诈骗罪和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 总之,虽然诈骗罪和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但它们在行为方式、被害人主观状态和定罪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准确区分它们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