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身分手离婚是怎么判的?

最近遇到点感情上的难题,和对象没领证但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现在想分开,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定。想了解关于财产分配、关系解除这些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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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不同情况的法律界定。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结婚手续,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为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一说,而是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如果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时,不像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那样没特别约定就平分,而是要有证据证明财产是谁的就归谁,实在无法分辨的才平分。 要是双方领了证,涉及离婚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遵循如下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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