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和平离婚时,诉讼离婚就成为了解决婚姻问题的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只能诉讼离婚的情形。 首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对是否结束婚姻关系存在根本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其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离婚不仅仅是解除婚姻关系,还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诸多问题。如果双方在这些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有相应的规定,法院会依据这些规定来公平合理地处理。 再者,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由于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像正常登记结婚的夫妻那样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要解除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认定和处理。 最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其认知和行为能力的限制,无法独立进行离婚协议的签订等民事法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参加离婚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离婚相关问题。这也是为了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出现上述这些情形时,夫妻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婚姻问题。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程序,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