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我前段时间不小心受伤了,耽误了工作,现在涉及到误工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误工费到底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以及在不同收入情况下,像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时分别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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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误工费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导致少挣了多少钱,这少挣的部分就是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首先说误工时间,它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然后是不同收入状况下的计算方式: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的实际减少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比如,一个月工资8000元,因为受伤请假2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两个月工资,那误工费就是8000×2 = 16000元。 要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例如,某个体经营者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是6万元,那平均月收入就是60000÷12 = 5000元,若因伤误工3个月,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 要是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计算误工费要先确定好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来计算。 相关概念: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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