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专利权的情形有哪几种?
我有一项专利,最近在考虑要不要放弃。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有哪几种情形是可以放弃专利权的呢?我怕自己随意放弃会有不好的后果,也想知道哪些情况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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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是专利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利,不过在某些情形下,专利人可能会选择放弃专利权。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放弃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主动声明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维持专利权,如果经过权衡,觉得该专利继续持有对自己没有太大价值,比如专利技术已经过时,或者维护成本过高,就可以主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声明,表明放弃该专利权。 不缴纳年费导致放弃。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并且在宽限期内也未补缴,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期限届满。这是一种自然的放弃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当专利权的期限到达法定年限后,专利权就会自行终止,相当于专利权人“放弃”了后续的独占权利,该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被宣告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如果经过审查,该专利确实不符合授权条件,被宣告无效后,也就相当于专利权人失去了该专利权,可看作是一种被动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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