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的立法权属于谁?

我一直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立法权到底归谁。是某个部门,还是有多个主体都有立法权呢?想了解下具体哪些主体拥有立法权,它们的立法权限又是怎么划分的。
展开 view-more
  • #立法权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法权是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这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权力,它关系到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的运行规则。 在我国,立法权并不是由某一个主体单独行使的,而是由多个不同的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行使。 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可以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其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再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此外,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 综上所述,我国立法权的行使主体具有多元性,不同主体在不同的立法层面和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构建了我国完善的立法体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