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立法主体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咱们国家现代的立法主体到底有哪些。平时我也知道法律很重要,但不太清楚到底是谁来制定这些法律,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机构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展开


立法主体是指具有立法权、从事立法活动的机关和人员。在中国现代,立法主体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可以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其次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这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以及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此外,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也具有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