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禁止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我和配偶在考虑离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情形是禁止进行财产分割的。比如是不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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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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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了一些禁止财产分割的情形。 首先,当婚姻关系处于正常存续期间,且没有出现法定的重大理由时,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这是因为在正常的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是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没有必要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在没有这些重大理由时,正常婚姻期间禁止财产分割。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分割进行了约定,并且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在协议约定的条件未成就时,一方不能随意要求进行财产分割。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在孩子成年后再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一般就禁止进行财产分割。这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和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约定。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财产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只能归一方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在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时,如果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不能随意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未满足相关条件时,禁止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财产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在禁止分割的情形下,不能随意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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