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中,并不是任何时候夫妻双方都可以随意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 首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性在特殊生理时期的合法权益。女性在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后,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需要充分的时间和良好的环境来恢复。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给女方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其身心健康和后续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里的“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有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况。 其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给司法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改善关系的时间。例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原告在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也不会支持起诉离婚的请求。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因素。如果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的可能,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