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开了家小型商贸公司,最近申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听说有辅导期。我不太清楚这个辅导期是怎么回事,辅导期有多久,在辅导期内有什么特殊规定,会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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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税务机关对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实行的一种管理措施,目的是加强对这类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这里所说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在辅导期内,小型商贸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在发票领购方面,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如果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这意味着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能马上抵扣,要等税务机关比对结果出来后才行。 这些规定依据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辅导期内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规范自身的税务处理,顺利度过辅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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