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是怎样的?

我刚成为一般纳税人,听说有纳税辅导期管理。我不太清楚这具体是怎么回事,想了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有哪些规定,比如发票领用、进项税额抵扣这些方面是怎么要求的,对我纳税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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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期管理是税务机关针对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和其他一般纳税人实施的一项税收管理措施,目的是加强对这些纳税人的纳税监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要求。 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在发票领购方面有特殊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同时,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当期取得的进项税额当期不能直接抵扣,要等到比对无误后才能抵扣。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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