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死亡人员的社保有哪些问题?
我在职的亲人突然去世了,我对他的社保情况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取出来,家属有没有什么待遇,单位交的那部分社保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职死亡人员社保方面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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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死亡人员的社保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在职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亲属是可以继承的。这部分钱是个人在工作期间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用以及产生的利息。 对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在职人员死亡,其医保个人账户里若还有余额,通常也是可以由家属继承的。家属可以凭借相关证明去医保部门办理余额提取手续。 另外,家属还可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家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宜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抚慰和生活补助。不同地区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当地的相关政策来确定具体金额。 关于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养老保险中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了社会统筹账户,不会退还给家属。而医疗保险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大部分进入了医保统筹基金,用于全体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等支出,也不会退给家属。 总之,在职死亡人员的社保在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家属待遇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家属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去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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