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在一年内是否不得变更?
我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突然发现有一些情况可能需要调整。但听说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内不能变更,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我想知道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万一填错或者情况有变化,一年内真的就没办法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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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在通常情况下,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得变更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和法律依据。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一些特定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能让纳税人少交一部分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进行信息修改。但是,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已经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的,到新单位后,可以继续享受剩余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又或者纳税人在年度内发生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支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补充扣除。 总之,一般情况下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但遇到特殊情况,按照规定还是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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