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填写过之后怎么再次申请?

我之前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的信息,现在可能因为一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是要把之前的信息都删掉重新填,还是在原来基础上修改?有没有时间限制或者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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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填写过之后再次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则。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再次申请的情形。一般再次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能是因为租赁信息发生了变化,比如更换了租房地址、租赁期限有变动或者租金金额改变等;也有可能是之前填写的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其次,了解申请的途径。目前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这也是最为便捷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渠道办理。 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再次申请的具体步骤如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中的“办税”选项,在“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模块下,找到之前填写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只是部分信息需要修改,比如租房地址、租赁日期等,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对相应信息进行调整,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若原有的扣除信息不再适用,需要重新填写全新的租房信息,可点击“作废”按钮,然后回到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住房租金填报流程,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录入租赁信息、工作城市等内容。 关于法律依据,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此外,按照规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所以在再次申请时,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同时,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填报过住房租金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在时间方面,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的,纳税人应在变化发生的当月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如果是在年度汇算期间发现需要再次申请或修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也可以在汇算申报时进行操作。这样既能保证自己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也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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