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殊规定?

我是一名非全日制的员工,不太清楚法律针对我们这种非全日制用工有啥特殊的规定。比如在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保方面和全日制员工是不是不一样呀?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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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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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法律确实有一些特殊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工作时间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和全日制用工通常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有明显区别。 合同订立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试用期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是比较常见的,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和考察,但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灵活性和短期性,法律不允许约定试用期。 工资支付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 终止用工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方面,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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