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通俗来讲,就是合同双方不再受这份合同的约束,双方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都结束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首先是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形。比如你和商家签订了购买手机的合同,你支付了价款,商家交付了符合约定的手机,那么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因为债务履行完毕而终止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 其次是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就可以解除。法定解除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 再者是债务相互抵销。假如你欠了甲一笔钱,同时甲也欠了你相同金额的钱,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你们双方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合同权利义务也就终止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还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或者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出现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了提存的情形。 另外是债权人免除债务。这是指债权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务人就不用再履行债务,合同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最后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比如企业合并,原来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合并而同归于一个企业,此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总之,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助于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