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是否有赠与的义务?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爱人想要我送他一份比较贵重的礼物,说夫妻之间有赠与的义务。可我觉得赠与应该是自愿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之间是不是真的有赠与的义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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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之间是否有赠与的义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赠与”的概念。赠与,简单来讲,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在这个过程中,关键在于“无偿”和“自愿”这两个特点。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之间并没有法定的赠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能够为我们解释这一点。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在赠与这件事情上,无论是在夫妻关系中,还是在其他社会关系里,都应该基于当事人的自愿。 在夫妻关系里,双方的财产关系比较特殊。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即便如此,这也不意味着夫妻之间就有互相赠与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涉及到对重要财产的处分时,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如果一方想要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赠与给另一方,这属于个人的意愿表达。只有当赠与方自愿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并且受赠方表示接受时,赠与行为才会成立。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实际交付赠与财产之前,赠与人在一定情况下还可以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赠与义务。赠与行为应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进行赠与。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处理好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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